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、市委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》,推动县乡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,近日,宁陵县首次将人大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体系。
为了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,县人大常委会坚持简便、易行、管用和可操作的原则,研究制定了人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,进一步细化了人大工作内容、目标任务和领导责任,分为乡镇、政府组成部门、党群部门3大项20小项,内容涵盖党委领导支持人大工作、乡镇人代会、主席团会议召开、代表活动、联络站建设、经费保障、执行人大决议决定、接受人大监督等内容,并设置具体分值。
考核工作将结合平时调研、视察检查、参加会议、建议办理、材料报送和指导工作掌握的情况,对全县有关部门人大工作进行考核,考核结果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认后,提交县综合目标考核办公室,纳入全县目标考核总分之中。